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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警提示:高速路车祸多因开车陋习而起

发布时间:2014年02月21日

交警提示:高速路车祸多因开车陋习而起 新华网乌鲁木齐4月5日电(记者曹志恒)驾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,道路条件好,车速快,可是驾驶人员平时不重视的一些驾车陋习,往往会酿成大祸。记者从新疆公安厅高等级公路交警支队了解到,除了酒后驾车、超速等常见因素外,停车不守法、开车打电话、低估天气因素等都是酿成高速公路惨祸的致命元凶。新疆公安厅高等级公路交警支队执勤民警介绍,酒后驾车、超速驾驶、疲劳驾驶、未保持安全车距、拒绝安全带是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常见原因,此外,停车不守法、开车打电话和低估天气因素成为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重要诱因。2007年至2009年,新疆公安厅高等级公路交警支队管辖的700余公里道路上平均每年发生死亡交通事故60余起,造成近80人死亡,其中很多交通事故都是由驾驶人员的一些"陋习"引发的。一些驾驶人员驾驶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,机动车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,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;难以移动的,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,并在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,并且迅速报警;机动车驾驶人和乘车人从路外侧的车门尽快离开车辆,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或者紧急停车带,不能在高速公路上随意走动,无论什么情况也不能擅自拦截过往车辆求救。交警提示,驾驶人员在上车前将耳机连接在手机上用于接打电话,驾车途中对身旁的手机坚决不要理会,此外,雨雪天驾车必须做到操作柔缓、保持车距和低速行车,这可以为紧急刹车留出余地。另外,90%的道路安全隐患可以被视觉感知,因此视力不好的车主尽量不要在雨雪天或夜间出行,以免增加驾车危险系数。